中药材买卖通平台为了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和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买卖通平台将对故意扰乱平台交易秩序的行为作出如下处罚:
一、处罚对象
以故意或恶意延迟收发货、拒绝发货等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使正常、合理合法交易不能完成的,损害了买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处罚方式
经平台审查核实后,将对违反本规定的买卖通用户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罚:
1) 对于初次违反本规定的,平台将对用户给予警告,并记录备案;
2) 对于已受过警告处罚而又违反本规定的用户,将给予关停用户商铺的处罚(关停时间根据违反情况酌情处理,不低于1个月);
3) 对于已受过关停店铺处罚而又违反本规定的用户,将其列入中药材买卖通平台黑名单,永久关停其账户,并在买卖通平台进行公示;
三、违规审查
审查的发起:对于违规审查的发起,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发起:
1) 中药材买卖通平台自主审查
2) 利益受损方发起通过拨打中药材买卖通平台400-000-8585客服电话提交审查申请
四、审查结果的发布和通知
审查周期为3个工作日,对于情况特别复杂的,可以延长2个工作日;在审查结束后,将以电话、短信和邮件的形式将审查结果通知交易双方;
五、申诉
对于审查结果不满意的,交易双方有一次提交申诉的机会,交易双方可以在接到审查结果的3日内通过买卖通客服电话向平台提交申诉,申诉审查期为期3个工作日,申诉结果通知或发布后立即生效。
六、特别条款
违规审查中的交易受损方可以提交和解申请并且交易双方达成和解的,买卖通平台可以根据情况解除违规审查。
七、其他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中药材买卖通平台。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果有变动,以买卖通平台公告为准。
中药材买卖通
201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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